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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

为加强已恢复营业的重点行业场所管理,确保我市疫情防控安全,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恢复营业的高风险和中风险行业场所建立统一工作规范,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商场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一)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对进入商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描“龙江健康码”,未佩戴口罩人员禁止入内。

(二)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所、室内娱乐场所服务。

(三)在服装等销售区域,销售人员与顾客保持1米以上距离,适当控制客流。

(四)在运动健身区域,顾客应相对分散,并适当缩减健身时长。

(五)实行错时分桌就餐,推荐顾客、员工采取错峰、打包方式就餐,尽量减少直接接触。

(六)优先采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式支付方式。

(七)乘坐电梯时保持适当距离,使用扶梯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

(八)做好办公场所、食堂、通勤车辆、楼道、电梯等重点区域消毒、通风。

(九)垃圾处理实行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消毒1次。

(十)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暂时在应急区域隔离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农贸市场、城乡大集、早晚集市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一)各农贸市场沿街出入口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告示,悬挂宣传条幅,要求群众进入市场必须佩戴口罩,扫描“龙江健康码”,所有经营摊主必须严格落实健康管理制度,佩戴口罩和手套上岗,并使用“龙江健康码”。

(二)加强摊主、群众健康监测工作,体温≥37.3℃者禁止上岗或进入临时市场,就地隔离,安排专人及时联系社区或就近发热门诊排查,并将异常人员“龙江健康码”及时推送所在社区。

(三)临时市场的经营业户摊位间距应保持在0.5米―1米的安全距离。控制进入市场人员流量,安排专人维护秩序,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1.5米的安全距离,确保不发生人员聚集情况。

(四)摊主要做好日常消毒。每日清洁消毒工作场所、公共区域,加强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和临时物品存储柜等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每日2次以上,并做好记录。定期对垃圾桶、卫生洁具、工作服等进行消毒处理。

(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做好消毒工作。市场地面、生鲜加工区、下水道、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必须满足卫生要求。

对产生的垃圾要在专门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

(六)落实索证索票和明码标价制度,销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七)全面取缔活禽、野生动物交易和宰杀。

三、餐饮、保健按摩、美容院等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一)经营者及从业人员需全部登记在册,严格落实健康管理制度,扫描“龙江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和手套上岗服务。

(二)空气消毒以通风为主,在保证室内温度前提下,开窗通风消毒。

(三)营业场所在出入口要摆放洗手液、酒精棉球、消毒纸巾供顾客使用。

(四)顾客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扫描“龙江健康码”、测量体温,并登记信息。

(五)每桌餐饮顾客至少登记1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六)加强人流管控,减少人员进入数量,入座率控制在

50%以下,调整桌椅、卡座、床位距离,消费者间隔1米以上。

(七)餐饮业推广“公筷分餐”制度,合餐的场所做到“一菜一筷,一汤一勺”。

炒菜类:每道菜(点)配备1双公筷(勺)。
烧烤类:烤制好的串类食品正常分餐,使用公筷(夹)。
火锅类、铁锅类:每人配备1双公筷(勺),大型火锅要使用公筷涮锅,用漏勺捞出后分盘食用,用餐者不能用其他筷子捞食。
冷面类:每盘菜配备1双公筷(勺),如果将多种菜品放到一个大盆中,每2人配备1双公筷(勺)。

刀削面类:制作好的刀削面正常分餐,每盘食品需配备1双公筷(勺)。
四、室内体育场馆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一)对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描“龙江健康码”,绿码放行,非会员严格询问和登记。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健身(体育)器材做到一客一消毒。

(二)保持通风,优先选择自然通风。

(三)羽毛球每片场地仅限单打。篮球场地每标准半场不多于3人。观众席之间至少间隔2个座位以上就坐。

(四)仅限于健身活动和练习,不开展对抗性比赛活动。

(五)公共体育场馆和经营性体育场所标准承载量减半入场,均不得提供淋浴服务。

(六)健身人员分时段、分散式锻炼,实行预约服务,不提前预约不予接待。

(七)卫生间设置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通风排气,更衣室一客一消毒。

(八)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

(九)员工采取错峰、打包方式就餐,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

(十)设立应急区域,如遇突发情况,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民办博物馆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一)提前实名预约参观活动。

(二)参观人员进入场馆须查验预约信息、佩戴口罩、扫描“龙江健康码”和测量体温。

(三)馆内同时参观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三分之一,人员距离保持在1.5米以上。

(四)展览厅等公众活动区域,每天定时消毒3次。

(五)保持馆内空气清新,每次消毒后通风不少于30分钟。

(六)馆内设立应急房间,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安排人员进入应急房间进行隔离,上报属地疫情防控管理单位。

六、民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一)坚持执行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做好“老年人返院和工作人员返岗、新入院老年人和新招聘工作人员、院内工作人员轮休”恢复服务工作。

(二)坚持“外防输入、严格管控”,继续实施日报告制。

(三)坚持隔离房间设置,职工上岗要全程佩戴口罩。隔离区的生活垃圾要统一收集,按医疗废物处理。

(四)坚持每天早晚测量1次体温,建立机构人员健康档案,有身体不适情况随时报告。

(五)暂停室内集体活动,指导老年人不串门、不聚集,用餐分餐制。有条件的机构,要开展适宜的户外活动,加强锻炼,增强抵抗力。

(六)坚持环境清洁卫生,办公区域、服务场所的桌椅、物体表面、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每天清水擦拭1次,每周擦拭消毒1—2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

所(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

(七)坚持室内通风换气,不宜开窗通风的,应配备机械换气通风设备。

(八)坚持开展宣传教育,做好佩戴口罩、不共用物品等个人防护,摒弃乱扔、乱吐行为。老年人心理问题要及时给予关怀和慰藉。

(九)坚持对老年人身体状况时时观察,出现不适或疾病发作,要及时与老年人和家属沟通,求助医疗机构医生出诊、拨打120急救电话或由家属送医。

(十)坚持对机构所有人员基本情况随时了解掌握,若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等),立即报告并送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七、技工院校、线下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一)完善组织机构,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必须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层层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二)强化公共空间管理,对技工院校校园和培训机构场所进行全封闭管理和全方位无死角卫生消毒,隔断外部输入的传染源,及时清运垃圾,对垃圾桶和进出培训机构的垃圾清运车辆严格进行消毒,定时对各办公楼、电梯、走廊、寝室、教室及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消杀。

(三)履行登记制度,培训学员扫描“龙江健康码”入校,登记在册,记录信息长期保存。

(四)实行体温检测,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要对学生和培训人员实施一日2次检测,如有身体不适等症状,立即对其实施隔离或就医。

(五)管控人员规模,培训人员和学生入座率不高于50%。

(六)合理调整膳食时间,鼓励黑龙江技师学院建立错峰就餐制或提供盒饭,减少聚集性用餐造成疫情传染。

(七)配齐配全洗手液、酒精、84消毒液、口罩、消毒喷雾剂、防护服等防疫物资,保证防疫物资储备。

以上重点行业场所营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本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驻场监管、巡逻巡查等方式,督促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积极主动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工作。

                                                       鸡西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日